会费标准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商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》(发改经体[2017]1999号),《民政部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》(民发[2006]123号)等文件精神,为了进一步做好商会服务工作,为会员单位和政府部门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的服务,以满足广大会员的需求,参照其他兄弟商会的会费交纳标准,本着会员单位在商会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原则,特制定会费标准如下:
一、会长单位2万元/年
二、常务副会长单位1.5万元/年
三、副会长1万元/年
四、会员单位/个人 1000元(一次性缴纳)
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商会
2020年5月26日